【主旨】112學年度教師繳交成績截止日是否過於倉促
【內容】
<p>早先教務建言論壇中已有老師提出這個問題,但相關單位完全沒有理會,<br>除了顯示出校務建言論壇形同虛設之外,這篇建言指出了16+2周彈性教學的成績上傳配套措施考量不盡周詳。<br><br>查詢之後發現112學年度不只是上學期的成績繳交日非常倉促,下學期也有一樣的問題。<br>教務處在課程大綱登錄的通知信中清楚說明 "維持原18週方式者,可將期末評量時間訂於最後一週",<br>亦說明彈性補充教學之活動內容 "其學習成果可計入學期成績計算"。<br>此外,教務處也強調還是需要授課滿18小時/每學分,但又要求在地18周結束後的三天內就要結算並上傳成績,<br>等於是變相強迫教師不能將最後一到二周的學習成果列入評分的考量。<br><br>教務處自己在處理各項事務的效率都沒有這麼快 (例如教學評量結果的查詢)<br>但卻要求教師火速計算成績並上傳完成,這樣的規劃是否妥當?</p><div><br></div><div><br style="color: rgb(34, 34, 34); 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font-size: small;"></div>
【時間】2023-05-23 16: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