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內容

【主旨】針對申請低修規定的不合理性

【內容】

<div>1.經電話詢問進修教育組及系辦得知,學校規定大四上要修滿130個學分才可以申請低修,此一規定是否太不合理及未全盤考量!倘若我大四上結束時已修滿129個學分,因爲這個規定,那我大四下則必須得多修8學分(學期最低應修9學分)才可以畢業!不僅浪費學分費也浪費時間(進修部是學分費制,日間部則是學費制,但規定似乎沒有為進修部學生考量到!)</div><div><br></div><div>2.為何在一入學時都沒有告知學生在大四下可以申請低修的條件和規定是什麼?或是應該寫在哪裡讓學生清楚知道!否則學生都以為只要未滿130學分,在大四下都可以申請低修!</div>

【時間】2022-07-07 21:30:23

處理結果

【單位】教務處

【內容】

【時間】2022-07-11 13:26:31( 於 2022-07-11 17:25:19 完成審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