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內容

【主旨】由苗栗火車站發車之延長專車過站不停靠

【內容】

由9/30號12:35苗栗火車站發車之延開往八甲校區(經南苗站、地方法院)的延長專車在12:39經過至公路站牌過站不停靠,我已經在該專車進入我的視野範圍時盯著公車直到靠近我所在的站牌遂在公車停靠區旁手伸直招手並目視司機但他並無停靠跡象直至離開我的視線範圍。該公車為橘色樣式,座位全在同一水平面上,電子牌上標著經二坪法院、到八甲校區的字樣。本人因過於震撼所以無法在離開我的視野範圍前拍攝照片。希望能表明所有之延長公車能在如至公路、苗栗市農會、輔導中心、三角公園、中苗等延長公車所經過之一般公車站牌停靠與否,我於在校期間搭乘延長公車不下幾十次,難道我之前的與我觀察到的搭法是錯誤的?

【時間】2026-09-30 13:12:27

處理結果

【單位】總務處

【內容】

【時間】2026-10-05 16:22:38( 於 2026-10-08 17:27:14 完成審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