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內容

【主旨】教學助理(TA)薪資問題

【內容】

<p>以學校現行規範,學士級TA每薪資上限為2500元,依目前規範之最低工資(176元)計算,每人每月可工作14小時,薪資為2464元<br><br>然而未來將調整最低工資為183元,經計算後可得,每人每月可工作13小時,薪資為2379元,反而降低了每月可工作時數與薪資上限<br><br>以上情況可能影響授課老師運用TA的時間,也可能降低兼任TA的意願,若此規範持續維持此標準,未來可能進一步影響碩士級TA</p><p><br></p><p>建議可依最低工資之標準調整上限,或使用其他方式,以維護TA與授課老師的權益</p>

【時間】2023-10-13 09:50:13

處理結果

【單位】教務處

【內容】

【時間】2023-10-13 16:21:29( 於 2023-11-15 11:19:16 完成審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