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內容

【主旨】5/17起將實施之二坪校區停車規劃明顯違法

【內容】

<p>5/17起即將實施的二坪校區停車規劃,雖然總務處解釋未無減少或排除部分人員停車權益,但仍屬違法。<br><br>停車證之申請,除了使用需求之外,繳交費用相對於停車區域以及車位數量亦為影響申請車證意願因素之一,<br>車位總數以及停放區域之變更,都會直接影響到申請人之申請意願。<br>目前領有停車證之人員乃是依據109年申請期間時之車位資訊所申請,<br>雖在申請車證時未簽訂合約,但校方仍有責任在使用期限內維持申請時所公告之停車條件,<br>即便更改相關車位使用與收費辦法,也應於下個收費年度起實施,<br>而非追溯更改更具舊法繳費之申請人之權益,這是非常基本的法律常識。<br><br>如今校方並非因為停車場整修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是因為特定第三人之權利,<br>片面更改部分人員可停放之車位範圍及數量,直接影響依照舊法繳費欲使用的使用者權益,已涉及民法之侵權行為。<br>請校方在片面維護特定第三人之權益之外,仍應遵守法律規範,切勿帶頭做出違法之不良示範。</p>

【時間】2021-05-05 21:41:30

處理結果

【單位】總務處

【內容】

【時間】2021-05-10 16:39:37( 於 2021-05-10 17:12:14 完成審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