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內容

【主旨】建議交通建設應優先設置於校園內

【內容】

<p>校長於教師座談會中表示將考慮設置車速顯示,不知道校長的意思是設置在聯大路上或是校園內?聯大路屬於一般道路,理論上學校並沒有權力自行設置號誌或看板。此外,聯大路常進行測速照相之路段只是因為該路段較為寬敞筆直且為緩下坡,故超速情況最為嚴重,反而不是事故發生率高的路段。若學校於此路段設置測速看板,不但有申請施作的困難,且對於師生行車安全並沒有太大的助益,只是讓用路人規避超速罰緩的用途居多。學校的經費應該優先挹注於提升校內師生的教學與生活品質,是否要將經費用於協助用路人規避罰單,應審慎考量。<br><br>相較於聯大路,校內車輛超速的狀況其實也非常嚴重,許多車輛於校內行駛時的車速甚至超過聯大路的速限,前面也有教職同仁反映有車輛與行人爭道的情況,影響師生與同仁安全甚鉅。若校長有心設置測速看板,建議應優先設置於校內幾條主要道路,並搭配照相系統,以對超速以及危險駕駛之車輛進行勸導或處置,這樣更能夠直接的改善學生的生活品質。<br><br><br></p><p><br></p>

【時間】2021-11-18 09:47:01

處理結果

【單位】總務處

【內容】

【時間】2021-11-25 08:54:59( 於 2021-11-29 21:06:06 完成審稿 )